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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
發表於 2016-6-17 21:53:40
2016-06-17 16:46:51 来源:中国证券网 作者:马婧妤
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马婧妤)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,证监会将修改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》。这是继2014年11月之后,证监会针对并购重组办法的再次修订。此次修订的重点是针对市场借壳上市行为(下称“重组上市”),旨在给炒壳降温,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,支持资金流入实体经济。
邓舸表示,此次并购重组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基础制度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,促进中介机构归位尽责,落实全面监管,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等。
具体而言,修订涉及五个条款,主要包括3个方面:
第一,完善重组上市的认定标准。参考香港等成熟市场经验,细化关于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、完善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标准、明确首次累计原则的期限;
第二,完善配套监管措施,以抑制投机炒壳。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,提高了对重组方的资金实力要求,遏制概念炒作、短期炒作;原有控股股东与借壳方控股股东股份都要求锁定36个月,其他新进股东的股份锁定期由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;对存在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公司加强约束,3年内存在违法违规、1年内被交易所谴责,或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,不允许卖壳;
第三,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责任。按照勤勉尽责的法定要求加大问责力度,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。
此次修将实施新老划断,并作出过渡期安排,以修订后的办法生效时间为线,之前上市公司重组方案已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的,按照原有规则执行。否则按照新规定执行。
邓舸表示,在修订并购重组办法的同时,证监会还将针对借壳类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特点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对信息披露不实、忽悠式重组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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