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那一年夏天,在我记忆里鲜明得如同一面火红的旗帜。 2 父亲的车停在一栋普通的半旧公寓前,他和他的朋友寒暄一番,又嘱咐了我几句就开车回南城。我怀着期待和兴奋的心情住进杨家。 晚饭的时候,我见到了杨文生,很高很瘦,小麦色的皮肤,眼窝有点深,眉目间有几分英气。 “雨同,多吃点,当自己家好了。”杨妈妈夹菜给我。 “明天和文生到城北公园的游泳池上班,你爸爸交待过,权当锻炼自己,别累着。”杨爸爸一本正经的说。 杨妈妈微笑道:“文生你照应好雨同,知道不?” 我抬头看杨文生,他点点头,眼神对上时,他朝我露出微笑,牙齿很白。 夜晚在阳台乘凉,西瓜清甜的味道弥留在空气里。杨文生坐在我旁边,他说:“小时候你来过,记得吗?” “不太记得了。”我完全没印象以前来过乔城,只是听父母说起过。 “你第一次做暑假工,期待吗?”他问。 “……期待。” 我抬头看天空,乔城的夜空和南城不一样,有好多星星。 那一年,我才十六岁。杨文生十八岁。 3 城北公园的游泳池是杨爸爸承包的,杨文生在那儿做游泳教练,他只上上午的班。我的工作是检票,要上到夜晚。 第一天早上,我认识了负责置物柜钥匙的吴嘉宜。她大我一岁,在职高念书。长长的波浪卷随意挽在脑后,脸上有妆,十只手指涂了鲜艳的桃红色指甲油,黑色的工字背心和超短裤,看起来不好惹的感觉。她比我早来一个星期。 我没想到会和这样的女生做朋友,我更没想到,会爱上像她那一类的男生。那一类,姑且笼统称为不良少年吧。 时间还很早,八点多光景,我坐在检票口的椅子上,吴嘉宜倚在旁边的桌子,我们边喝牛奶边听她讲乔城的故事。 潘敬光进来的时候,我以为他是游客,伸手要票。他打量我一番,嘴角扯出邪邪的笑。 “新来的啦,叫王雨同。”吴嘉宜咬着吸管口齿不清的向他介绍我。 原来他是在这儿打工,做救生员,和吴嘉宜是同学。不止他,还有三个男生也是一块儿的,看起来都像混混。 第一天下班的时候,接近十点,一个人在公园门口的公车站等末班车。杨文生打电话给我,我拒绝了他来接我。刚挂掉电话把手机塞进包包里,一抬头见到潘敬光,他们几个骑着摩托车停在我面前。 “手机给我。”他用命令的语气,脸上却挂着一丝笑容。 黑夜里他的眼睛比星光还璀璨,以至于过了很多年,我都还记得。 4 被一群地痞混混围着的这种场景,在我十六岁以前只限于电视或小说才会出现的画面。说真的,我没有一丝害怕,但那天晚上睡觉,还是从噩梦中惊醒几次。 潘敬光只是问我要了电话号码,他没伤害我的意思。 第二天早上,才睁开眼,就收到他的短信,一个坏笑的表情。 睡不好,在公车上打盹儿,脑袋撞到杨文生的肩膀上才清醒过来。 “啊,对不起。”我摸摸头,不好意思地说。 他又露出那口白得可以拍牙膏广告的牙齿,说:“没关系,你靠着睡吧。”脸上尽是温柔。 阳光透过叶子在车窗上留下一大片斑驳的阴影。那个时候,我喜欢的要是杨文生就好了。 5 “喂,有橡皮筋吗?”潘敬光的脸晃到我面前,离得太近,我向后靠了靠。 “喏。”我从头上短短的马尾上解下一条给他。 他的头发比别的男生要长点儿,染成金黄色,在脑后扎一小束,很显眼。他没穿上衣,下身穿一条沙滩裤。他的皮肤明显是被晒黑的,而且有晒伤的徵状。 “请你吃。”他晃进小卖部,出来后把手上的雪糕放在我面前。 此后的日子里,他隔三差五请我吃东西,容不得我拒绝。那个夏天的雪糕似乎格外好吃,回忆起来,心里还是甜甜的。 经过几天的相处,其实他人还不错,和我印象里的不良少年不太一样。可是杨文生劝我离他远点。 “雨同,别喜欢他那种人,受伤害的会是你自己。”杨文生说这句话的时候,公车刚好在红绿灯处停下。 “哦。”我应了他,转头看窗外,潘敬光骑着摩托车正好停在公车旁边。四目交接的时候,我在心里对杨文生说,抱歉,太迟了。 6 一个寻常的夜晚,八点多光景,来游泳的人不多。我坐在椅子上玩手机,吴嘉宜走过来把几串置物柜的钥匙塞给我,留下一句肚子疼就去厕所了。我没在意,低头继续摁手机。 突然,一个凶神恶煞的男子出现在我面前,二话不说把我从椅子上提起来拖到游泳池旁边的置物柜前。 “先生,有话慢慢说嘛。”我挣扎着,他的手指掐住我的胳膊,疼得要命。 他没放开我的意思,指着一个空柜子愤怒地说:“我的衣物呢?你们游泳池的人怎么搞的,我不是租了柜子吗,现在东西丢了!”他说话的时候喷了我一脸唾沫星子。 整个泳池的人都看着这边,吴嘉宜还在厕所,我怎么知道她是怎么管柜子的,潘敬光向我走来,我只能用眼神向他求救。 “放开她,我叫负责人来给你解决。”他的语气冷冷的。 直到杨爸爸赶来,那个男子才放开我,胳膊已经被掐紫了一块。 总是笑嘻嘻的潘敬光,那天晚上没有笑,脸上冷得像结了冰。那个男子走出公园的大门后就被人揍了一顿,吴嘉宜告诉我的。 “你知道吗,潘敬光差点连我也揍,他说是我害你的。”她撇撇嘴。 “是吗,那你……” “我才没要害你。”吴嘉宜急着否认,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。 “我看他是喜欢上你了。” 7 夏夜的风凉爽地吹在脸上,乔城的夜晚五彩斑斓,在我的记忆中,那儿的夜晚是有色彩的。 因为错过了末班车,最后只能坐上潘敬光的摩托车。他把车子开得飞快,为了生命着想,我只能抱紧他的腰。 “你为什么和杨文生住一起啊?”等红绿灯的时候他问我,是嫌弃的语气。 “我家在南城,每天来回太费时,所以住他家。”我很认真地解释。 “你和他在交往吗?”又是不屑的语气。 “才不是。”我不想他误会。 风呼啦从耳边吹过,我说出一句连我自己都吓到的话。 “问这么多,你喜欢我啊?” “是,又怎样!”潘敬光的声音淹没在车辆的喇叭声里。 在那幢半旧的公寓前停下,我从摩托车上下来,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刘海,目送潘敬光离开。转身上楼的时候,看见站在楼梯口的杨文生。我记不清他的表情,因为心里装满另外一个人的脸。 8 潘敬光看我的眼神是炽热的,我想我也是。那年我才十六岁,没谈过恋爱,没真正喜欢过谁,对爱情模糊不清,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。可是遇上他,我知道他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色彩。 他谈过几场恋爱,接过吻,抢过别人的女朋友,看谁不顺眼就找人把对方揍一顿,家里人不管他,他也就一副混混的样子,耳朵上戴了好几个耳钉,吸烟什么的。他和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。 后来离开乔城离开他,我才明白,虽然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,但不能在一起的理由可以如此五花八门,说不清道不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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