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748|回復: 1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 [5P]

[複製鏈接]

181

主題

1

好友

693

積分

高中生

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昨天 21:32
  • 簽到天數: 126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123
    威望
    693
    主題
    181

   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4-9-23 17:58:12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
    * a+ U! l0 _* J8 W# h
    & _! M6 `" l6 ~" A" r* |$ E. f$ B# w* m" D& s& j, H" J! S; ]: }
    7 @$ _" r8 g% @' z8 P6 p. l8 k

    : S2 _& \* M) ?" ^  [; s/ d+ H
    & L3 b* j' t0 Q3 [# f& ]- {  x苏岑有一句话说得很对:6 L+ o0 R! S; b# X9 y6 \( d
    “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。若他们走进不了你内心,就只会把你的生命搅扰得拥挤不堪。”9 P8 n0 n( p! ~  N
    人海茫茫,但凡遇见,我们总是可能能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,可事实上,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哪有那么容易称心如意。
    7 h  _/ x7 c" ^5 \& f' l有时候我们想要珍惜一段感情,可对方不允许,在一次次的伤害后终于选择远离;我们可能有人相伴,可走着走着,总有人提前下车;我们以为对方就是值得珍惜的人,可到了后来才发现,原来伤自己最深的却是对方。3 e$ d- F' `9 O6 \2 |
    相遇是一场缘分,但并非每一段缘分都是良缘。( c3 ~! ^1 \' Z( R9 g! P; [$ F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。8 A" m' p5 s0 b' _# W
    6 }8 c1 M  |# ?. j) L
    ' t3 r6 u% p( M* |' R6 C# V' h
    01:负面情绪满满的人# X6 Z, L- [" f  D' y6 g
    李开复就曾说:: Y4 P% q. E4 E6 M+ s* m
    “多交点正向朋友,补充正能量,才能走出人生困境。”& r" u8 L) |; X% Q
    人这一生,虽说只能自渡,可每个人还是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,如果一个人经常被负面情绪影响,久而久之,自己也会变得消极悲观起来,做事情提不起劲,看不到希望。
    . M$ W$ t" h+ T4 v, F) e- z一时的埋怨,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,毕竟生活那么苦,谁的心里都会压抑着一些复杂的情绪。
    . i  p8 K4 `7 {9 o9 F, U! g% n' u但是,如果一个人总是负面情绪满满,那就不是因为生活的苦了,而是因为他本身就不想努力,本身就自甘堕落,这样的人,但凡有机会,他们就一定会拉被人落水。
    ! }0 z9 H- ~: _- Y$ C* J2 y2 ]2 `8 R. `或许你会觉得,自己有能力抵抗别人的负面情绪,但来年岁月一定会告诉你,你此时的自信就是一场笑话。
    1 ^. \8 V  U# ?# o& T尤其是当你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,心中积攒的负面情绪一旦遇到外界的负面情绪,只会变成一种恶性循环,让你再也看不到希望的光芒,陷入痛苦里。' Q1 V( A9 g, w6 |0 u
    退一步来讲,那一个只想一步步将你拉入深渊的人,如何算得上是你的真心朋友呢?* S  p; d0 D4 s5 t8 ?; M  ]
    所以说,一旦遇到负面情绪满满的人,那就学会远离。$ o% }* q8 z/ a7 J% m) A

    6 Z! G9 s! U9 t) g
    4 X  ]# D; I' |! ?02:无理取闹的人/ i" `0 y5 f) G$ U" U
    林肯曾说过一句特别经典的话:0 p& `4 J' p+ Q% e% l' I
    “一个人与其跟一只狗争路走,不如让它先走一步。因为打败一只狗并不光荣,但被狗咬到一口却很倒霉。”: S4 g9 z: x5 d% k6 k7 c9 L
    在这里,狗就相当于那种无理取闹的人,因为无理取闹,所以你根本不可能赢,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,忽视,然后走好自己的路。
    ' W& ~& `8 p9 R! b" {1 ?9 i人活在这世上,谁都渴望遇到一些讲理的人,可事实证明,即便我们努力避免,依旧无法避免一些不讲理的人,无法避免一些无理取闹的人。
    0 x: r% Y6 ?$ R% ]当然,有时候那些无理取闹只是因为双方站在不同的观点思考问题,因为双方持有不同的三观,导致意见生出分歧,彼此就变成各自眼中无理取闹的人。
    # z" w6 u! s/ P3 X2 S  [但不管如何,如果彼此不认同各自的意见,又无法做到相互尊重,那最好的做法就是远离,而不是企图改变对方的看法,更不是摩拳擦掌。
    3 j" `/ x6 |+ |3 X% Q不跟一个无理取闹的人硬碰硬,不是一种胆怯,不是一种认输,而是一种智慧。, T; U! ^* z6 H
    2 ?1 e0 W* f) E/ k4 ]

    4 J- ]  `3 q2 ]/ {" d  R7 @03: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+ m7 @# a, m) t2 m) w0 R, g0 `+ K一个怎样的人才算是低级呢?肯定不是三六九等的身份阶级的区别,而是不值得深交的人,不值得自己继续在一段感情里倾注心意的人。
    0 U4 G% \3 A  S, X" T在很多情况下,我们为了经营好一段关系,宁可委屈了自己,可殊不知,那些真心实意换来的并非是感恩,而是一个人的恩将仇报,让我们感到寒心。
    ! g$ [* N. t/ {  Y) Z* E/ g" S; ?面对这一种情况,那就别再去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了,因为你唯一做得不够好的就是没有早点远离不值得的人。
    & w  ~/ H. z9 D6 x6 q3 ^! h生活里,多的是欺软怕硬的人,多的是不懂得感恩的人,他们一旦将你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,就不会付出任何珍惜,只会得寸进尺地欺负你。
    8 U/ h8 C; ^8 m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,你唯有懂得远离不值得的人,你才有机会遇见值得的人,毕竟,当你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消耗太多的精力和热情后,就很难再去对另一个人保持热情。
    $ W- Q/ ~+ @$ ~( N5 ^. E# u甚至,在无数次的伤害后,你选择伤害自己。& ^: b8 u5 c& M3 l1 ]* O
    说到底,做人还是应该果断一点,该断则断,该舍则舍。
    ! t, a$ n" n1 b& @
    / S* {9 c; ^1 R6 S- O. ~) a/ b. @. T; {
    张小娴曾说过:
    / ]0 F" n7 L$ j# t1 d8 Z“你不过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,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,若有人因为你喜欢做的事而觉得恶心和取笑你,那是他们的事。”
    ( i2 d7 w2 t1 h! L: v确实如此。/ Q+ g! ]" A. D/ J" }* |
    生命里会遇到哪一些人,也许你不能选择,但最后会留下哪一些人,一定是你选择出来的结果。
    $ n* F/ P5 z0 x1 ?所以说,如果你遇到低级的人,请学会远离,别为不值得的人赔上自己的人生。
    5 h6 D" d. n: H; S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544

    積分

    中學生

    Rank: 3Rank: 3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昨天 11:26
  • 簽到天數: 701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56
    威望
    544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5-1-18 17:45:00 |只看該作者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5-2-17 08:27 , Processed in 0.014196 second(s), 15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